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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售手机窃听器属于违法行为

2021-03-04 12:25:55 王雨墨

    在搜索网站上搜索“手机窃听器”可获得数十万个相关网页,这个成果令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感到吃惊。为此,他向十届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运用互联网出售手机窃听器的主张。

网络出售手机窃听器属于违法行为

    这份主张是他在听取了许多群众向他反映的情况后写成的。群众普遍反映,有人运用网络公开出售手机窃听器,只要在该设备中输入被监听的手机号码就能听到其通话内容。出售这些器件的网站公开打出“手机窃听器,给你一个没有隐私的国际”的广告,有的网站还在许多城市设有出售点。通过调研,王全杰发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网上出售违禁品的专项整治作业,但互联网上叫卖此类违禁品仍有增无减,影响恶劣,民愤极大。更有甚者以出售窃听器之名,行诈骗金钱之实,引诱网民汇款,导致网民最终血本无归。

    “严厉打击手机窃听器的任务十分紧迫。这是维护公民隐私权,削减犯罪危险的必要措施。”王全杰说。

    记者在采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康平时得知,通过互联网发布违禁品广告进行兜销,违反了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刑法等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

    我国政法大学教授李芳晓则表明,根据我国刑法,不仅不合法出售、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管制。购买运用窃听器件形成严重后果的,也要处以刑罚。

    王全杰主张公安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查办出产、出售手机窃听器的组织和个人。

    有关专家指出,应对公民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购买和运用违禁器件同样会冒犯法律,然后尽可能削减其传达和运用。


标签: 手机窃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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